公告日期:2026-02-27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9号)批复,同意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氟材”“公司”或“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作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对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中欣氟材的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中欣氟材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符合中欣氟材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合规性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发行价格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不低于 18.01 元/股(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则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 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8.97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比率为 84.27%。
(二)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发行的竞价结果,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9,804,955 股,未超过公
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本 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三)发行对象
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 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15 名,均为本 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符合《承销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有发 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股份认购合同》。
本次发行最终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783,342 52,799,997.74
2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01,897 22,799,986.09
3 楼小妹 674,749 12,799,988.53
4 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95,677 11,299,992.69
5 关云泽 579,862 10,999,982.14
6 李欣 579,862 10,999,982.14
7 郭静洁 579,862 10,999,982.14
8 北京金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泰吉祥一号私 527,148 9,999,997.56
募证券投资基金
9 石萍萍 527,148 9,999,997.56
10 国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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