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1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欣氟材”或“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对中欣氟材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99号)注册通过,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9,804,955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8.9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85,999,996.35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7,043,396.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78,956,600.1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6年2月12日出具中名国成验字(2026)第0504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可
号 金金额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年产2,000吨BPEF、500吨BPF及1,000 13,383.70 13,383.70
吨 9-芴酮产品建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5,216.30 4,511.96
合计 18,600.00 17,895.66
三、使用自有资金、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上述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一)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费用,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的要求。同时,如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募投项目相关人员薪酬,存在流程繁琐、时效性差等问题。
(二)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根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可操作性较差。
(三)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款项,有利于加快公司票据的周转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四)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报销费用等小额零星支出,发生频繁且零碎或者一次支付请款明细可能涉及多个项目,既包括募投项目,也包括非募投项目,不便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
基于上述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计划根据实际需要先以自有资金、银行承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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