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002915 证券简称:中欣氟材 公告编号:2026-024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在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十三路五号浙江中欣氟材股份
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一楼视频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邮件
或电话方式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
董事 11 名。
会议由董事长徐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中欣氟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5 年,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公司独立董事倪宣明先生、杨忠智先生、袁康先生、苏为科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关于 2025 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编写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和《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总经理根据 2025 年经营管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和主持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情况,以及 2026 年工作计划,向董事会作出《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5 年度每股收益低于 0.1 元,同时考虑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需要,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慎重讨论,公司 2025 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了《2026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