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2 19:36:03 股吧网页版
深南电路: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3


证券代码:002916 证券简称:深南电路 公告编号:2025-037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
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8 人,实际表决董事 8 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3 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崔荣回避
表决,其余 7 名非关联董事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的《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以及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摘要》。

(二)关于《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的顺利实施,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 3 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崔荣回避
表决,其余 7 名非关联董事以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以下具体事项:

(1)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
授予数量,确定标的股票的授予价格;

(2)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相关必需的全部事宜;

(3)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和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的全部事宜;

(4)因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回购价格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5)在出现本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7)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8)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对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标企业进行调整和修改;

(9)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实施本激励计划而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他必要的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适合的所有行为。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关联董事崔荣回避表决,其余 7 名非关联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