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路”、“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深南电路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4151 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694,480 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 2,549,999,937.6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20,335,154.66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29,664,782.94 元。
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I1001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累 计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2,036,250,388.70 元,收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为 50,624,318.99元,收到专户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10,245,940.53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554,284,653.76 元。
2025 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含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556,494,045.82 元;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 1,008,898.64 元;收到专
户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 1,200,493.42 元。
综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含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2,592,744,434.52 元;累计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 51,633,217.63 元;累计收到专户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1,446,433.95 元。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修订了《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专款专用、严格管理、如实披露。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
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和联合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同)、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 年 2 月 23 日,公司与子公司无锡深南电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无锡深南”)、中国银行深圳上步支行和联合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高阶倒装芯片用 IC 载板产品制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无锡深南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无锡广芯封装基板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广芯”)。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与无锡广芯、联合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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