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3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亚英)
各位股东:
作为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本人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二级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执业律师。
曾任西北政法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深圳市力
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北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华孚时尚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列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7次董
事会、列席2次股东会,不存在连续两次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参会前,本
人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会上从本人专业角度发表意见。年度内本人对董事会
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 以通讯方式 是否连续两
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 参加董事会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列席股东会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加董事会会 次数
议
黄亚英 7 2 5 0 0 否 2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本人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2024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5年内审工作计划等,并审议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事项。在履职过程中,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从经营布局、风险防控等角度出发,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建议,助力公司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保障公司稳健运营。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组织开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工作。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结果、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本人严格对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审慎核查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发表相关审核意见,推动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落地,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2次,重点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研究讨论,确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202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本人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划,事前、事中、事后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进行多轮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实施进展和会计师重点关注的问题,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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