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3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510Z0009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序号 内 容 页码
关于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
1 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1-2
2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与中航工业集团 1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1001-26 (100037)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关于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510Z0009 号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南电路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510Z0008 号无保留意见审
计报告。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证监发
〔2022〕48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的要求,深南电路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2025 年度与中航工业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深南电路公司管
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深南电路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
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
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深南电路公司实施于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
的对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
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5年度深南电路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
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深南电路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用途。
(此页无正文,为深南电路公司容诚专字[2026]510Z0009 号专项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周俊超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