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9
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6-029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8日09:15-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33楼一号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明刚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04人,代表股份数为184,831,4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544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9人,代表股份数为13,232,5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334%(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以下同)。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数为119,770,2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965%。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99人,代表股份数为65,061,2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477%。
3、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84,305,6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55%;反对 47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4%;弃权 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06,7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265%;反对 47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957%;弃权 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79%。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84,306,4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60%;反对 47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54%;弃权 5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07,5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325%;反对 47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670%;弃权 5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05%。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84,302,8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40%;反对 47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4%;弃权 5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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