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饶平根)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饶平根,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博士研究生,教授、博士生导师。1988 年 4 月至今历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教授;2021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兼任广东陶瓷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广东省建筑材料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佛山市陶瓷学会顾问、佛山市建材行业协会顾问、《佛山陶瓷》期刊编委。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
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结合自身专业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对于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领域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可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年度出席/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 现场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 本年度 出席股
独立董 召开董 席董事 方式出 席董事 董事 两次未亲 召开股 东大会
事姓名 事会次 会次数 席董事 会次数 会次 自参加董 东大会 次数
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次数
饶平根 9 9 0 0 0 否 4 4
本人对 2024 年度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未对各项议案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共召开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
时出席了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汇报;参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按时出席相关会议并参与讨论,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和发展战略提出合理建议。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认真审阅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蒙娜转债”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相关议案,客观审慎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
3、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切实履行相关职责。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及聘任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进行审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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