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蒙娜丽莎: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5年7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30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评价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的
设计和运行情况,规范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及时揭示和防范风险,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或者其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制度规定,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至少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着眼于风险,突出重点。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的恰当性和运行的有效性。

(四)一致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采用统一可比的评价方法和标准,确保内部控制评价底稿、异常发现清单、缺陷清单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的可比性。

(五)及时性原则。评价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持续进行,当经营管理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进行重新评价。

(六)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评价应以适当的成本实现科学有效的评价。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机构设置与职责分工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内部控制评价承担最终
的责任,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阅批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二)审议和批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批准的内部控制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三)批准由公司管理层提交的涉及内部控制整改的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项;
(四)审阅和批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重大事项的风险控制并参与相关内部控制评价结果的审议,负责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审阅内审部提交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的内部控制及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情况进行监
督,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

第七条 公司管理层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领导机构和直接责任者,负责领导和开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

(二)协调和解决公司内部控制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三)听取和了解公司日常内部控制风险监控结果,根据内部控制缺陷情况,审议内部控制整改方案和措施,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重大事项按照董事会授权进行决策;
(四)审议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内审部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具体实施部门,负责内部控制实施、检查与
评价工作,编制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修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二)制定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

(三)落实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中有关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组织实施;

(四)对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下属各子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编制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对于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沟通,并复核内部控制缺陷初步认定意见;

(六)负责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关于内部控制审计方面的沟通,掌握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的计划和进度、发现的问题及公司缺陷整改情况。

(七)配合公司信息披露部门报送相关资料等。

第九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和下属各子公司是内部控制评价的参与主体,负责依据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