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6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有关规定,2025 年度勤勉、诚信、独立的履行了相关职责,按时出席各项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的所有议案,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现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徐焕茹,男,汉族,博士,一级律师。1989 年 7 月至 1991 年 7 月,任惠
州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7 月,任惠州市大亚湾律
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负责人); 1993 年 7 月至 1995 年 12 月,任惠州市经
济贸易律师事务所律师、副主任;1996 年 1 月至今,任广东惠宏信律师事务所主任、一级律师,并任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惠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021 年6 月至今,任德赛西威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6 次股东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我均亲自出席并行使相关表决权。对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均事先对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认真审核,依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审议事项做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本年度我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独立董事姓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徐焕茹 11 7 4 0 0 否 5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
数 数 数
4 4 4 4 4 4
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依照法律、法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1) 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组织审计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5年内,认真审核了公司定期报告。同时,对 2024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重要事项进行审核,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等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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