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
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赛西威”或“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就德赛西威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概括及股本变动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15 号),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41,893,333 股,发行价格为 105.00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 4,398,799,965.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5,666,221.38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393,133,743.62 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于2025年10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
596,842,634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披露的《2024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因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3,340 股,导致总股本数量发生变动,公司总股本数量减少至
596,809,294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部分限
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作出
的承诺如下:自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转让本
企业/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并委托德赛西威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本企业/本人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企业
/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企业/本人保证在不履
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
交易,本企业/本人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
所有。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前述承诺,
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生公司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4 月 28 日(周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41,893,33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019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 21 名,共涉及 331 个证券账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限售 本次解除 本次解除限售 本次解除限
序号 发行对 发行对象证券账户名称 股数量 限售数量 股份占公司变 售股份占公
象名称 (股) (股) 动前无限售条 司当前总股
件股份的比例 本的比例
财通基金-青岛城投金融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财通基金
1 天禧 188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 952,380 952,380 0.1717% 0.1596%
划
财通基金 财通基金-南昌国资产业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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