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
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财务管理、资金管理、预算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生产管理与质量控制、销售管理、信息化管理、重大投资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财务报告、信息披露、对外担保、内部监督、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重大投资管理、对外担保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经营管理实际状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改进、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要求。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重大缺陷:公司管理层存在舞 重大缺陷:公司违反国家法律
弊行为;该缺陷直接导致财务报告 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公司出现直接
定性标准 出现重大错报、漏报;与财务报告 影响战略规划的实施或影响投资决
相关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在合理的 策的失误;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重
时间内未加以改正;该缺陷表明与 大或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
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环境失 以改正;该缺陷表明与非财务报告
效;公司的监督机制形同虚设或缺 相关的内部控制环境失效;公司的
乏,导致内部监督无效。 信息系统存在重大内控缺陷;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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