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诚精密”“发行人”“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慎核查,就联诚精密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802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 26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6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人民币 7,200,000.00 元(含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为人民币 8,000,000.00 元,公司 2019 年度已从非募集资金户预付含税保荐费用人民币 800,000.00 元,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用为人民币 7,547,169.81 元)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2,800,000.00 元,已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年 7 月 23 日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济宁分行兖州支行开设的账号为209142104415 的募集资金专用人民币账户。另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714,150.9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0,738,679.2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0)第 000023 号验证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250,583,684.42 元(其中: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6,374,500.00元,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0 元)。2025 年 1 至 12 月份,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6,522,232.73 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1,390.14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712,791.03 元(包括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更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精密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技术中心改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712,791.03 元(含理财及利息收益净额)已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专户余额为 0 元。该项目待支付尾款 2,179,706.00 元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 533,085.03 元(含扣除手续费的累计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
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12 月 16
日、12 月 31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关于注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9 号)核准,公司以询价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601,208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6.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3,699,992.40 元。扣除剩余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含税)20,290,199.65 元后,资金总额 403,409,792.75 元已由
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汇入公司专用账户。另减除
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737,181.3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02,672,611.3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和信验字(2022)第 000009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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