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山东联诚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1987 年 12 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 2013 年 4 月 23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 59 号盐业大厦七楼;
首席合伙人:王晖;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 45 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24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 139 人;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25,419 万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18,14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9,035 万元;
2025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 47 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
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共计7,171.70 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3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 1 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4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5 年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专项沟通会议。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进行沟通,明确了审计范
围、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及审计重点,听取了事务所关于本次审计关键审计事项的确定依据及对应审计措施落实情况的说明。审计确定初稿后,审计项目组就公司 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进展情况及初步审计结论作专项汇报,明确已严格遵照审计准则与既定计划完成全部核心审计工作,且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差错及重大会计调整事项。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