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6
证券代码:002922 证券简称:伊戈尔 公告编号:2026-034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完成回购注销 114.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27%。其中,回购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1.20 万股;回购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113.20 万股。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23,726,924 股减少至 422,582,924 股。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一、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激励对象已离职
根据《2023 年激励计划》《2024 年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
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方式”中“(二)激励对象离职 ”的规定:“2、激励对象若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职的且不存在绩效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
2023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
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20 万股由公司回购注销。
2024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
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 1.75 万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年度为 2025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以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50%;2、以公司 2023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2、上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
若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 2024 年激励计划的考核口径,公司 2025 年度业绩
水平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因此,本次回购注销 2024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 105.15 万股,涉及激励对象 67 名,回购注销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6.30
万股,涉及激励对象 5 名。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 114.40 万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27%,涉及激励对象 73 名(剔除多期获授)。
(二)回购注销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2023 年激励计划》《2024 年激励计划》“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具体内
容”之“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九)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之“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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