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孙阳作为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4 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孙阳,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发表著作《公司的合同分析》《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新方法》《强制解散公司制度的立法改革建议》《民法典新规之预约合同》等专著和论文。曾任职于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深圳高速公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任广东华商(盐田)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在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如有疑问都会及时提出;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个议案,除了自己擅长的公司商事法律外,也尽可能地关注财务信息和业务信息,为公司董事会做出
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对最终提交审议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的情形。2025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 出席董 现场或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事姓名 事会次 式出席董事会 董事会会 事会会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数 会议次数 议次数 议次数 事会会议
孙阳 6 6 0 0 否 2
(二)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5 年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
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重点对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司如何防范财务风险,提升风险控制和审计监管能力进行指导,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任职期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
无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对董事薪酬方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及股权激励计划条件成就等事项进行审查,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3、提名委员会
2025 年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无委
托或缺席情况。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讨论和交流,积极开展公司内外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工作。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审议表决。在审议表决议案事项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年度现场履职情况
任职期间,为更全方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和其他时间对公司生产基地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了解,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日常中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天。
(六)其他事项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恪守勤勉尽职的原则,充分发挥法律方面的专业特长和经验履行独董职责。任职期间,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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