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波)
本人王波,自 2023 年 3 月 14 日起任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职期间,本
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 1962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荣获 2005-2007
年度全国优秀律师称号。历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广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政协广州市委员会法制工作顾问,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等。现任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东省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常务副会长、广州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广东省安徽商会监事长、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广东省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会长、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高级合伙人。2023 年 3 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任何情形。在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公司董事
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分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5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均积极参加,履行相关职责。
1、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作为主任委员主持
会议,重点审议了公司《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该方案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行业薪酬水平及岗位履职情况,确立了合理的薪酬体系,确保激励机制与公司战略目标相匹配。本人在会议中严格履行主任委员职责,保障薪酬方案审议程序合规、内容合理,充分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2、出席提名委员会工作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公司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以委员会委员身份参与审
议《关于审查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本人在会议中严格审查了独立董事候选人胡正喜先生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独立性及履职能力,重点关注其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确认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无关联关系,且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经审慎审议,本人认为胡正喜先生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意将其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出席审计委员会工作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8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一员,我全
程参与了这些工作会议,并对审计委员会所审议的各项议题均表达了同意意见。我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积极参
与审计委员会的会议及各项相关工作。在这一过程中,我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等重要工作进行了细致的审核;同时,我主动向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并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以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在会议中,我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对议案内容进行了全面且细致的研究,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专业能力以及续聘理由等方面的详细介绍。同时,我们还就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审计费用的合理性等关键问题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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