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胡正喜)
本人胡正喜,自 2025 年 5 月起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润都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职期间,本人充分运用医药专业知识及多年科研管理工作经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专业咨询与决策支撑作用。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 1987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药学院教授及中药与天然药物学系主任,主要致力于天然药物化学及基于活性天然产物的创新药物研究工作。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华中“卓越学者”特聘教授、“武汉黄鹤英才”等,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负责人,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子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十余项。近年来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 Angewandte Chemie、MedComm、Theranostics、Natural Product Reports、Chinese Chemical Letters、
Organic Letters 等高水平期刊上发表 SCI 论文 100 余篇;获教育部科学研究优
秀成果奖一等奖、中华医学科技奖一等奖、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等。2025年 5 月至今,任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
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履职的情形。履职期间,本人始终保持独立判断,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能够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履职能力说明
为精准把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监管要求,将医药专业知识与上市公司治
理实践深度结合,更好地履行监督与专业咨询职责,本人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参
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系统学习上市公司治理规范、信息披露管理、财务审计监督、医药行业上市公司合规运营、独立董事履职边界与实操要求等核心内容,进一步夯实履职专业基础,提升履职实操能力,确保履职工作贴合监管规定与公司医药研发、生产、经营的发展实际。
二、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概况
自任职以来,本人严格恪守独立董事职责,依托医药专业背景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全程亲自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无缺席、弃权情形;任职期间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开展多次实地调研,主动与公司管理层及各核心部门沟通交流,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及重大事项推进等情况,切实将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职原则落到实处,2025 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长共计 11 天。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候选人列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作为董事出席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至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过程中,本人结合自身医药专业知识和上市公司治理要求,对各项议案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审慎分析议案对公司研发、经营、长远发展的潜在影响,充分发表独立专业意见,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赞成票,确保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合规性与公允性。
(二)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按规定列席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共三次股东会,全程参与股东会议程,认真听取全体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研发布局、利润分配、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监督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是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保障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表决权利。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并对战略委员会工作会议审议事项投了赞成票。
本人一直密切关注公司 2025 年的战略目标,并针对经营目标制定过程中是否与公司实际发展策略保持一致展开了分析。同时,对公司 2025 半年度经营计划开展了全面审查,确认各项计划与公司发展战略高度匹配,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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