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TANWEN)
本人 TANWEN,于 2019 年 5 月至 2025 年 5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在任期间,
本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守诚实守信、勤勉尽职的职业准则,独立、客观、审慎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
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与规范运作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重大事项充分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TANWEN,1956 年出生,美国籍,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医学中心博士、美国哈佛大学医学院博士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副研究员。曾任华南理工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广东工业大学生物医药研究院院长;曾获世界卫生组织研究学者奖、美国心脏学会及哈佛大学研究学者奖、第四届中国侨界贡献奖、国务院侨办百名杰出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创业奖等;近年来以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 SCI 论文百余篇,主持和参与国家、省部和市级科研项目 20 余项;兼任广东省侨办华人华侨创业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化妆品学会副会长。
2019 年 5 月至 2025 年 5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全部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履职过程中,独立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联的单位或个人,未受任何方不当干预,能够独立、公正行使表决权并发表专业意见。
二、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概况
2025 年 1 月至 2025 年 5 月,本人始终秉持勤勉尽责原则,全面参与公司治
理,各项履职工作均按规定规范开展,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会议,分别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全程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结合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对议案进行独立判断,就相关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研讨,对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弃权、反对情形,切实履行董事表决职责。
(二)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分别为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列席,认真听取股东诉求,监督股东会召集、召开及表决流程的合规性,确保股东合法权利得到充分行使。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 4 月 18 日,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公司战略委员会会议 1 次,
围绕公司 2025 年度发展规划、研发与市场布局、医药行业政策应对等核心议题开展审议。结合生物医药行业发展趋势,就公司战略落地的可行性、市场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助力公司战略科学制定与落地。
2、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 4 月 18 日,本人出席公司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参与审议公司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名相关事项。严格审查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与独立性,确保提名程序合规,候选人资质符合上市公司治理相关要求。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5 年 4 月 18 日,本人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事项,针对该事项,再次核查拟聘任审计机构的执业资质、专业能力、独立性及过往审计服务质量,确认其符合上市公司审计机构聘任相关规定。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形;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亦无其他需要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团队、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常态化沟通,重点围绕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收尾工作、2025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真实性、内控体系执行有效性等核心问题展开交流,全程监督审计流程的客观性与公正性,督促审计机构与公司高效协作,确保财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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