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5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4,516,002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按照固定比例方式分配的原则,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77,441,784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4,516,002
股后的 762,925,7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 228,877,734.60 元人民币。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本次实施分派方案时间距离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为了保证本次权益分派的正常实施,公司在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不会进行股份回购。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届时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
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固定比例方式分配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777,441,784 股,自 2024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以固定比例方式分配,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时间距离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4,516,002 股后的 762,925,78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7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7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20 深圳万利达电子工业有限公司
2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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