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0 21:05:23 股吧网页版
盈趣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1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4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在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 100 号盈趣科技创新产业园 3 号
楼 806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
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 1 人,董事林先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松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 年
度总裁工作报告》。

2025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董事会、股东会各项决议,积极开
展各项工作,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稳定发展。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贯彻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林志扬先生、蔡庆辉先生及高绍福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 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13,059.67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5.61%;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706.5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29.43%;2025 年度公司每股收益 0.77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33.33%。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905,197.40 万元,比 2025 年初上升了
31.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507,700.16 万元,比 2025 年初上升了 9.29%。

上述财务指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 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其中《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 年
可持续发展报告》。

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结合 2025 年度在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等领域的实践和绩效等情况,编制了《2025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 年……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