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4 23:23:03 股吧网页版
泰永长征: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5-021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继续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或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投资产品品种及安全性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或理财产品。

3、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4、投资额度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

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办理使用部分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存款或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

7、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投资的存款或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存量资金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业务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品种,风险相对可控,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或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