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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00:12:43 股吧网页版
泰永长征: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众励)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众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现就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陈众励:男,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1985 年8 月至今任职于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现任电气总工程师;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参加了 6 次会议。
在会议召开之前,本人详细阅读会议材料,对公司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对每一项议案是否符合《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议案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形等进行认真审议,并主动与管理层沟通,获取作出准确决策所需要的信息,独立、客观、审慎地作出判断,在此基础上行使自己的表决权。在会议召开的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所有议案均投
赞成票,无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度股东大
会、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审议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会议类别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董事会 6 6 0 0

股东大会 4 4 0 0

(二)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控制情况,认真研究议案相关材料,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2、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种组织培训活动,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
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四)参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1、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履职期间,根据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各专门委员会分别就公司相关讨论事项进行了审议并达成一致意见,期间本人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有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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