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26-019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该制度已经上述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根据《公司章程》、上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等公司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地区、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薪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方案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2)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8
万元/年(税前)。公司独立董事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不享受其他形式的薪
酬或福利待遇。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四、薪酬构成
1、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其年度的基本报酬;
2、绩效薪酬:以公司核心业绩考核指标、个人岗位绩效目标为考核依据,结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个人履职评价结果核定;
3、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激励方案执行。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上述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五、其他
1、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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