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002928 证券简称:华夏航空 公告编号:2026-014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情况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04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04月 17 日在重庆市渝北区江北国际机场航安路30号华
夏航空新办公楼 524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 2 人现场出席(胡晓军
先生、吴龙江先生),7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胡不为先生、乔玉奇先生、范鸣春先生、孙超先生、仇锐先生、彭泗清先生、刘文君先生)。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晓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39,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支付
航油款、机场费用、民航局费用、飞机租金等日常费用和偿还流动资金贷款等用途),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期限届满之前及时、足额归还募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董事会同意利用现有闲置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与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0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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