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5-109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9 月 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
位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
公司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5 年 9 月 5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股 票 期 权 的 公 告 》 ( 公 告 编 号 : 2025-110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之核查意见》。
律师发表了结论性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 2025 年 9 月 5 日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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