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军明)
本人作为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4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自己作为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5 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力电子专业委员会理事、IEEE 浙江支分会秘书长,现任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教授、IEEE 工业电子学会可再生能源与系统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电源学会理事、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永诚高分子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博华芯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芯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
总经理、杭州博普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2019 年 4 月至 2025 年 4
月 18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未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亲自参加董事会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大会次数
会议
张军明 9 0 9 0 0 否 3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相关
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决策做了充分的准
备工作。本人认为,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
定要求,对重大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参加的
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8 次,通过会议审阅公司编制的定
期报告,了解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情况,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其实施情
况,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报告及工作计划,审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
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对会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
应出席而未出席会议的情形。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参加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本人对会议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不存在应出席而未出席会议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5 次,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
本人均亲自出席。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紧密协作,密切关注并听取审计工作汇报,推动内部审计人员提升专业能力,强化风险管理,深化内控建设。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高效沟通,跟进财务报告编制与年度审计进度,确保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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