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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3 20:32:22 股吧网页版
锋龙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4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8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
触及 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不涉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其中: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锋驰投资”)计划在公告披露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5 年 5 月 21
日至 2025 年 8 月 20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555,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00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锋投资”)、实际控制人董剑刚及其一致行动人锋驰投资、厉彩霞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

触及 1%的告知函》,由于锋驰投资实施减持,上述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已降至

53.3811%,此次变动触及 1%。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诚锋投资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 16 号 1 幢 2 楼
255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董剑刚

住所 浙江省绍兴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锋驰投资

住所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 16 号 1 幢 2 楼
256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厉彩霞

住所 浙江省绍兴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5 年 6 月 6 日-2025 年 6 月 12 日

因自身资金需求,锋驰投资于 2025 年 6 月 6 日-2025
年 6 月 12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
权益变动过程 持公司股份 3,537,400 股。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
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股票简称 锋龙股份 股票代码 002931

变动方向 上升□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诚锋投资) 0 0.0000

A 股(董剑刚) 0 0.0000

A 股(锋驰投资) 353.74 1.6189

A 股(厉彩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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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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