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3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过户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优必选,实际控制人变
更为周剑。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出具的《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11 日,过户股数为 65,529,9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99%,股
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2、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相关方需履行相关承诺:
(1)优必选就本次交易作出承诺如下:①自本次交易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优必选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转让、减持在本次收购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亦不会通过回购减资方式减少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②自本次交易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优必选不质押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③自本次交易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名下之日起 60 个月内,优必选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维持其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④在本次收购完成后36 个月内,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注入优必选所持有资产的计划。
(2)周剑先生就本次交易作出承诺如下:自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后 36个月内,周剑先生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维持其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若违反前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董剑刚、厉彩霞就本次交易作出承诺如下:自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转让、减持除本次交易涉及股份之外的上市公司股份,亦不会通过回购减资方式减少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本次转让最终未能达成,则本承诺自动失效。
(4)诚锋投资、锋驰投资就本次交易作出承诺如下:自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转让、减持除本次交易涉及股份之外的上市公司股份,亦不会通过回购减资方式减少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本次转让最终未能达成,则本承诺自动失效。
3、风险提示:
(1)本次收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优必选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注入其所持有资产的计划。
(2)截至目前,公司不涉及人形机器人业务,主营业务仍为园林机械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和液压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9.29 万元,公司未来仍将聚焦主业。
(3)公司与优必选及其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核心技术发展等各自独立。截至目前,公司与优必选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4)公司提示投资者以下公司经营中可能面对的风险
①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的风险:近年来,国内液压零部件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面临着较大的市场竞争,国外液压零部件企业依旧在高端液压零部件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对国内企业在高端市场的拓展形成了较大阻碍。同时,国内企业在中低端市场的竞争较为激烈,越来越多的新兴企业开始涌入该领域,导致行业利润空间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从而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②国际贸易风险:目前,公司产品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若国际贸易风险进一步加剧,将可能对公司产品出口、市场拓展等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③园林机械电动转型替代的风险:公司园林机械零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汽油机园林机械。目前,逐渐成熟的电动园林机械正在成为一种新的发展趋势。若公司未能紧跟技术发展趋势,则将有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2025 年 12 月 24 日,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
市公司”、“锋龙股份”)控股股东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锋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董剑刚、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驰投资”)、厉彩霞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必选”)签署《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诚锋投资向优必选协议转让上市公司合计 65,529,90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99%)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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