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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2 19:41:43 股吧网页版
锋龙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过户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3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过户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已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优必选,实际控制人变
更为周剑。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2 日出具的《证
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事项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
2026 年 3 月 11 日,过户股数为 65,529,9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99%,股
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2、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相关方需履行相关承诺:

(1)优必选就本次交易作出承诺如下:①自本次交易转让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优必选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转让、减持在本次收购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亦不会通过回购减资方式减少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②自本次交易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名下之日起 36 个月内,优必选不质押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③自本次交易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名下之日起 60 个月内,优必选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维持其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④在本次收购完成后36 个月内,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注入优必选所持有资产的计划。

(2)周剑先生就本次交易作出承诺如下:自取得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后 36个月内,周剑先生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维持其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若违反前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董剑刚、厉彩霞就本次交易作出承诺如下:自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转让、减持除本次交易涉及股份之外的上市公司股份,亦不会通过回购减资方式减少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本次转让最终未能达成,则本承诺自动失效。

(4)诚锋投资、锋驰投资就本次交易作出承诺如下:自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转让、减持除本次交易涉及股份之外的上市公司股份,亦不会通过回购减资方式减少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本次转让最终未能达成,则本承诺自动失效。

3、风险提示:

(1)本次收购完成后 36 个月内,优必选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注入其所持有资产的计划。

(2)截至目前,公司不涉及人形机器人业务,主营业务仍为园林机械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和液压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24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59.29 万元,公司未来仍将聚焦主业。

(3)公司与优必选及其关联方的生产经营、核心技术发展等各自独立。截至目前,公司与优必选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4)公司提示投资者以下公司经营中可能面对的风险

①市场竞争环境变化的风险:近年来,国内液压零部件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面临着较大的市场竞争,国外液压零部件企业依旧在高端液压零部件市场占据主导地位,对国内企业在高端市场的拓展形成了较大阻碍。同时,国内企业在中低端市场的竞争较为激烈,越来越多的新兴企业开始涌入该领域,导致行业利润空间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从而对公司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②国际贸易风险:目前,公司产品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若国际贸易风险进一步加剧,将可能对公司产品出口、市场拓展等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③园林机械电动转型替代的风险:公司园林机械零部件产品主要应用于汽油机园林机械。目前,逐渐成熟的电动园林机械正在成为一种新的发展趋势。若公司未能紧跟技术发展趋势,则将有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2025 年 12 月 24 日,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
市公司”、“锋龙股份”)控股股东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锋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董剑刚、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驰投资”)、厉彩霞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必选”)签署《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诚锋投资向优必选协议转让上市公司合计 65,529,906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9.99%)及其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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