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8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事宜
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 5 号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股票简称:锋龙股份
股票代码:002931
董事会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
有关各方及联系方式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梁湖工业园区倪禄路 5 号
联系人:王思远、罗冰清
联系电话:0575-82436756
收购人名称: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住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长源社区学苑大道 1001 号南山智园 C1 栋2201
独立财务顾问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住所:重庆市江北区金沙门路 32 号
联系人:肖霁娱、邬江
联系电话:023-63786699
董事会声明
一、本公司全体董事确信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的和连带的责任。
二、本公司全体董事已履行诚信义务,向股东所提出的建议是基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客观审慎做出的。
三、公司关联董事董剑刚、王思远、夏焕强、董思雨已回避对本报告书的审议表决,公司其他董事没有任何与本次收购相关的利益冲突。
目 录
有关各方及联系方式......1
董事会声明......2
目 录......3
释 义......4
第一节 序言......6
第二节 本公司基本情况......7
第三节 利益冲突......13
第四节 董事会建议或声明......15
第五节 重大合同和交易事项......2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29
第七节 备查文件......32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深圳市优必选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锋 指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龙股份
收购人/优必选 指 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诚锋投资 指 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
锋驰投资 指 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方 指 诚锋投资、董剑刚、厉彩霞、锋驰投资
西南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指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股份转让 指 优必选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诚锋投资持有的锋龙股
份 65,529,90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9.99%
优必选向锋龙股份除收购人以外的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
本次要约收购/本次收购 指 约收购锋龙股份 28,45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
数的 13.02%
诚锋投资、董剑刚、锋驰投资、厉彩霞不可撤销地承诺:
以合计所持上市公司 28,427,612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3.01%)就本次要约收购有效
本次表决权放弃 指 申报预受要约;同时,自过户登记日起,放弃行使其所
持有的前述预受要约对应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且除
取得优必选事先书面同意外,前述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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