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17:34:02 股吧网页版
锋龙股份: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完
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6年 3 月 19 日公告了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出具的《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人向除收购人以外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28,450,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3.02%,要约收购价格
为 17.72 元/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 2026 年 3 月 20 日至 2026 年 4 月 20 日。
截至 2026 年 4 月 20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 27 户,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合计为 28,457,9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3.02%,占收购人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的 100.028%。

根据《要约收购报告书》的约定,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 28,450,000股,收购人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人”)将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28,450,000 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收购人已按照《要约收购报告书》收购 28,450,000 股已预受要约的股份。

收购人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收购人合计持有公司93,979,90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3.01%。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