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1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包括但不仅限于银行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介绍
1、授信目的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包括但不仅限于银行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2、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3、授信额度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4、授信业务范围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
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5、授权后的审批流程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签署公司承担。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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