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上市公司: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锋龙股份
股票代码:002931.SZ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 16 号 1 幢 2 楼 255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董剑刚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 16 号 1 幢 2 楼 256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厉彩霞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要约收购、表决权恢复)
签署日期:2026 年 4 月 2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锋龙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锋龙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6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7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2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26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锋龙股 指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份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信息义务披露人 指 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董剑刚、宁波锋
驰投资有限公司、厉彩霞
信息义务披露人一、诚锋 指 浙江诚锋投资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原控
投资 股股东,董剑刚控制的企业
信息义务披露人二 指 董剑刚,为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现任
上市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信息义务披露人三、锋驰 指 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股东,
投资 董剑刚控制的企业
信息义务披露人四 指 厉彩霞,为董剑刚配偶、一致行动人
优必选 指 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
3 月 11 日后成为锋龙股份控股股东
优必选与诚锋投资、董剑刚、厉彩霞、锋
《股份转让协议》 指 驰投资签署的《关于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
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优必选财务顾问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
《要约收购报告书》 指 具的《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
购报告书》
优必选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诚锋投资
协议转让 指 持有的锋龙股份 65,529,906 股股份(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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