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2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受到政策调整、宏观环境、市场波动等影响,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下属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该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投资收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额度。
3、投资方式
公司及各下属公司主要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
4、投资授权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方案相关事宜,授权期限为股东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及各下属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为各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公司及各下属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各下属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主要用于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
(2)公司及各下属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对所有委托理财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各下属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各下属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委托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以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该额度的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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