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确保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总体经营情况
2024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全体员工凝心聚力,团结拼搏,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有序开展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产品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拓展新兴创新业务领域,整体经营稳中向好,持续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61,576,937.62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0.82%,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898,649.53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2.6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037,817.87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29.26%。截
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2,382,645,824.81 元,较上年末下降 2.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501,668,673.80元,较上年末增长1.77%。
二、2024 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对本年度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对审议通过事项的执行情况持续跟进,督促公司管理层及时落地实施。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8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共 41 项,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经营管理、治理制度等内容,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以上会议,未出现董事无故缺席会议的情况。
同时,董事会全体成员均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履行自身职责。
(二)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
会 3 次,共审议通过 16 项议案。董事会能够依法、公正、合理地安排股东大会的会议议程和议案,股东大会的投票均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了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政策要求与制度规范,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了各自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密切关注国内外形势及行业发展态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发展前景、所处行业的风险和机遇持续关注,开辟公司第二增长曲线并深化布局智能机器人业务领域,为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提出了宝贵的建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审计过程中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且及时的沟通与交流,对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选聘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等情况严格把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对考核机制、薪酬兑现方案等事项提出了建议。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积极关注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忠实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从各自专业角度对公司的制度建设和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充分发挥了对公司治理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
(五)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有关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深入分析达到披露标准的相关事项,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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