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樊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在2025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准时出席会议、关注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经营发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述职如下,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樊勇,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学位,曾获国防科学技术一等奖。曾任信产部电子第十研究所助理工程师,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极高频复杂系统国防重点学科实验室主任,2011年4月至2016年3月曾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泰格微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起担任成都天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2025年努力做到亲自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参与董事会决策。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共审议通过48项议案,召开股东会3次,共审议通过16项议案。
本人应参加董事会6次,其中现场出席董事会6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本人应出席股东会3次,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3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9次会议,审议通过20项议案。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应参加委员会会议9次,其中现场出席8次,以通讯方式参加1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共审议通过7项议案。
本人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其中现场出席2次,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
4、审议议案和投票表决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必要时与董事会秘书等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得到及时反馈。没有事先否决的情况。
基于审慎、客观的决策原则,本人对2025年度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八条所列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发现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涉及披露事项的,公司均及时披露。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2025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
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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