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1-27 20:14:21 股吧网页版
兴瑞科技: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1-28


证券代码:002937 证券简称:兴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债券代码:127090 债券简称:兴瑞转债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设立投资基金情况概述

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科技”或“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与上海电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西湖产业基金有限公司、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沿浦精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星际之门(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等合作,共同投资设立杭州西湖上电科人形机器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上电科西湖机器人基金”)。上电科西湖机器人基金认缴出资总额 20000 万元,其中兴瑞科技认缴出资占比 1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电科西湖机器人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构成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私募基金管理人

1、 上海电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 企业名称:上海电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4PC52

(4) 法定代表人:陈德忠

(5)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6) 成立时间:2017 年 11 月 16 日

(7)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 509 号 908 室

(8)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基金业协会备案情况:上海电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码为:P1067431。

(10)实际控制人:陈德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电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

(二)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合伙人

1、 杭州西湖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1) 企业名称:杭州西湖产业基金有限公司

(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6MA2CCCC81H

(4) 法定代表人:朱佳艳

(5) 注册资本:43000 万元

(6) 成立时间:2018 年 6 月 7 日

(7)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创商务中心 1 号楼西 305 室

(8)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以上项目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实际控制人: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西湖产业基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

2、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企业名称: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793599980B

(4) 法定代表人:陆文波

(5) 注册资本:8483.721 万元

(6) 成立时间:2006 年 10 月 20 日

(7) 注册地址: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灵鸢路 2 号

(8)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新材料、模具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塑胶产品生产销售及塑胶设备技术应用推广;汽车零部件原辅材料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9) 实际控制人:陆文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