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建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在 2025 年的工作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毕业于安徽财贸学院商业会计专业,获学士学位,会计学硕士学位,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1985 年至 1999 年,任教于江西财经大学,历任会计学助教、副教授/副系主任、教授/副院长;1999 年至 2001 年任鹏元资信评估公司副总裁,2001 年至 2006 年任深圳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教授;2003 年至今兼任深圳市市长质量奖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 年至今兼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2018 年至今兼任深圳市会计协会监事长。2007 年至今,任深圳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所所长、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任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按时出席上述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同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以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本年度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会,本人均出席了相关股东会,并在事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作为公司董事会第三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5 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6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1、审议《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员会第十次会议 2、审议《关于申请 2025 年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2024 年年报审计第二
外部审计机构汇报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情况
次沟通会
1、听取 2024 年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汇报
2、听取公司内控审计部做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
3、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5、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6、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审议《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年审会计机构开展非鉴证服务预先许可政策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1、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1、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1、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员会第十四次会议
本人按时出席上述会议,没有缺席或未亲自出席的情况。在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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