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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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31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调整后》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部分成就,可解锁额度为第五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股份的 90%。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五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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