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2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第三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6年4月22日上午在公司深圳一园区三楼职工活动中心召开。经参会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选举王志兴先生为公司职工董事(简历见附件)。王志兴先生的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王志兴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附件:
王志兴先生:1980 年生,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获学士学位。2004 年至今任职于公司,历任工程师、专案主管、事业处处长等。王志兴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查询,王志兴先生未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也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王志兴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31,000 股,其中未解禁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24,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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