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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9:54:29 股吧网页版
鹏鼎控股: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有限公司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8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集辉国际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1,534,242,19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6.19%)股份的公司控股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港实业”)及持有公司 132,402,77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5.71%) 股份的美港实业一致行动人集辉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辉国际”)计划自本
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 2026 年 5 月 21 日至 2026 年 8
月 20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0 万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73 %)。

公司于近日收到美港实业及集辉国际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目前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美港实业 1,534,242,198 66.19%

集辉国际 132,402,775 5.71%

合计 1,666,644,973 71.9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计划

1、减持原因:控股股东资金安排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美港实业及集辉

不超过 4,000 万股 不超过 1.73%
国际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自 2026 年
5 月 21 日至 2026 年 8 月 20 日)。

6、减持价格:不低于 50 元/股。

(二)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美港国际及集辉国际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①本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应做相应调整;②股份锁定期满后,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自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每十二个月内美港实业有限公司及集辉国际有限公司合计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③如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减持等事项另有规定的,本公司承诺亦应严格遵守该等规定。

3、①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减持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则:a、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应履行在首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交易日前向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公告等相关程序,并保证本企业及一致行动人
合并计算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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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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