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12
债券简称:24 长城 C1 债券代码:148973.SZ
债券简称:24 长城 C2 债券代码:524073.SZ
债券简称:24 长城 C3 债券代码:524074.SZ
债券简称:25 长城 C1 债券代码:524089.SZ
债券简称:25 长城 C2 债券代码:524090.SZ
债券简称:25 长城 C3 债券代码:524518.SZ
债券简称:25 长城 C4 债券代码:524519.SZ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受托管理人
(住所:南京市江东中路 389 号)
2026 年 6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南京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南京证券作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
公司债券(第一期)、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发行人债券信用评级上调的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情况
(一)评级机构名称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
(二)调整对象
本次调整的对象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4长城C1”“24 长城C2”
“24 长城 C3”“25 长城 C1”“25 长城 C2”“25 长城 C3”“25 长城 C4”“26
长城 C1”的债券信用等级。
(三)调整前后的评级结果
1.调整前
2025 年 6 月 25 日,联合资信出具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跟踪
评级报告》(联合〔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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