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计报告 1-6
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利润表 3
合并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6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8
母公司利润表 9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0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1-12
财务报表附注 13-123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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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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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110A013186 号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公司)财务报
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
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
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长城证券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
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对
公众利益实体审计的独立性要求(如适用),我们独立于长城证券公司,并
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
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
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
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结构化主体合并范围的确定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四、6,附注四、33,附注八、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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