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6-027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制定了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薪酬方案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任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本次薪酬方案履行完毕决策程序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薪酬方案履行完毕决策程序之日止。
三、董事薪酬方案
(一)专职董事长(党委书记)薪酬实行年薪制,由国资主管单位核定,原则上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构成,经国资主管单位批准后可探索实施其他形式的中长期激励。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 50%。
(二)独立董事津贴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确定,除固定津贴外不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三)职工董事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按照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确定职务薪酬,不因其董事身份另行领取报酬。
(四)在公司无其他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除董事另有要求外,董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对央企控股企业、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董事薪酬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根据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确定。
(一)总裁、副总裁及按公司副总裁级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原则上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构成,经国资主管单位批准后可探索实施其他形式的中长期激励。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 50%。
(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年薪、效益奖金构成,根据行业发展和公司实际情况,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可适时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其中,效益奖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效益奖金总额的 50%。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监管部门对央企控股企业、上市公司、证券经营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 2026 年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时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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