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柏钧)
2025 年,作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积极出席了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专业、独立地审议了每个议题,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吴柏钧,1960 年 8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
教授,中共党员。本人曾任职于南京农业大学,历任华东理工大学工商经济学院院长、商学院副教授、商学院教授、经济发展研究所所长、商学院院长、副校长、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院长等职务;现任华东理工大学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院长、上海公共经济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经自查,本人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将持续自查以确保符合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其中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的会议
4 次,通讯方式召开的会议 6 次;共召开股东会 2 次。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了会
议材料,对决策事项作出判断时,未受公司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本人 2025 年 9 月任职后的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出 以通讯方式 本年应出 实际出席
姓名 现场出 出席次数(含 委托出 表决
席董事会 席次数 视频、电话等 席次数 情况 席股东会 股东会次
会议次数 方式) 次数 数
吴柏钧 5 0 5 0 均同意 0 0
(二)本年度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以及风险控制与合规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风险控制与合规委员会委员。
2.2025 年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合规委员会会议 4 次。本人 2025 年
9 月任职后的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 参加会
门委员会 议次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名称
风险控制
与合规 1 2025 年 10 月 22 日 关于修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委员会
3.本年度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 2025 年 9 月任职后公司
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年度,本人没有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所规定的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 9 月任职后,作为独立董事列席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听取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方案的汇报,和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策略、审计时间安排及审计重点等方面进行了沟通,严格监督及评估年度审计工作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执业行为,并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督促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有
序推进。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投资者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的提问情况,及时梳理、掌握中小股东的意见与诉求。同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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