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6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6-042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昂利康”)股票(证
券代码:002940,证券简称:昂利康)连续 2 个交易日(2026 年 5 月 22 日、2026
年 5 月 25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2、公司近期关注到有关自媒体、财经股吧等网络平台有个别用户发表涉及“聊聊昂利康,深度挖掘他的逻辑,很可能是光芯片的新玩家”“昂利康实控人体外孵化,新公司对标新易盛源杰”等内容。经公司自查,截止目前,公司不涉及光芯片等半导体领域的业务和投资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吕慧浩先生及其近亲属仅持有浙江嵊熠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嵊熠光电”)部分少数股权,系其及其近亲属的个人对外财务性投资,嵊熠光电与公司不存在业务合作关系。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请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及选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经核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事项,也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处于筹划阶段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4,331,15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比例为 2.15%。2025 年 9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
期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0),同意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
期至 2026 年 11 月 2 日,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已获得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存
续期届满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择机出售股票,存在减持的可能性。截
至 2026 年 5 月 25 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出售,出售时间、出售数量
和出售价格具有不确定性,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目前在研的创新药项目仅有 1 个,系 ALK-N001 项目,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该项目尚处于 I 期临床试验阶段。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与亚飞(上
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飞生物”)、上海亲合力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合力”)签署了关于 ALK-N002 项目的《战略合作协议之授权许可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事项已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亚飞生物和亲合力仍在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2025 年 12 月 16 日、2026 年 3 月 18 日、2026
年 4 月 7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载的相关公告。
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71 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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