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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7 20:09:25 股吧网页版
4-1法律意见书(申报稿)(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三新路 118 号杭州国际金融中心汇西一区

1 幢办公楼 3 楼、6-12 楼

电话:0571-87901111 传真:0571-87901500

目 录

释 义 ...... 3
第一部分 引言 ...... 4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简介 ...... 4
二、制作法律意见书的主要工作过程...... 5
三、本法律意见书的有关声明事项...... 6
第二部分 正文 ...... 8
一、 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8
二、 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13
三、 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14
四、 发行人的设立 ...... 16
五、 发行人的独立性 ...... 17
六、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17
七、 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 18
八、 发行人的业务 ...... 18
九、 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19
十、 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19
十一、 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20
十二、 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 21
十三、 发行人《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 21
十四、 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21
十五、 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 22
十六、 发行人的税务 ...... 22
十七、 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 23

十八、 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23
十九、 发行人业务发展目标......24
二十、 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24
二十一、 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 25
第三部分 结论 ...... 27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本所 指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公司/昂利康/发行人 指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昂利康有限 指 浙江昂利康制药有限公司

元 指 人民币元

《公司法》 指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民法典》 指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 修正)》

《编报规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
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
《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 指 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
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号

《执业规则》 指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公司章程》 指 现行有效的《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人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指 上市
股票

科瑞生物 指 湖南科瑞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A股 指 每股面值 1.00元人民币之普通股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报告期 指 2022年 1 月 1日至 2025年 9月 30 日

《法律意见书》或本法律 本所为本次发行出具的“【TCYJS2026H0476】号”《浙江天册
意见书 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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