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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00:23:24 股吧网页版
昂利康: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游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游剑作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为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专业的建议,对公司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简历

本人游剑,药学博士,浙江大学教授。曾任丽珠医药集团技术员,美国 MD
安德森癌症中心博士后、中国颗粒学会青年理事、中国药学会药剂专业委员会青年委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本人自 2024 年 5 月 15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2025 年度履职概述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均亲自
出席应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出席、缺席的情形。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 托 出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10 5 5 0 0 否

列席股东会次数 3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人应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战略委员会 4 4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0 0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全面负责委员会各项工作:组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修订,统筹把关制度框架设计与关键条款优化;主持召开委员会会议,持续关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履职情况,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各项工作。重点审议公司年度工作报告,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成果及战略执行情况;对公司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调整方案进行审慎评估,关注调整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关注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及战略合作授权许可事项,从产业布局、技术合作、市场前景等角度进行分析,为公司重大投资及
善委员会工作机制;审慎评估公司再融资事项,关注融资方案对公司战略布局及长远发展的作用,切实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2 次,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聚焦公司治理与风险防控,对重大事项中的潜在风险进行审慎识别与评估。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非公允性风险、再融资事项的合规风险及财务风险,提出风险防范建议;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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