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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00:23:26 股吧网页版
昂利康: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莫卫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莫卫民作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勤勉、忠实、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为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供专业的建议,对公司重要事项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1、个人简历

本人莫卫民,浙江工业大学教授。曾任浙江工业大学分析测试中心主任、分析化学研究所所长、民盟浙江省委科技委员会主任、政协第十届和第十一届浙江省委员会委员、政协第二、三、四届杭州市下城区委员会常委、浙江硕华生命科学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家禁毒委员会非药用类麻醉和精神药品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分析测试协会理事长、浙江省有机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分析测试协会理事、教育部高校分析测试中心研究会理事、《理化检验》化学分册期刊编委。

2、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本人自 2021 年 1 月 5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
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2025 年度履职概述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均亲自
出席所有董事会会议,并列席了 3 次股东会,没有委托出席、缺席的情形。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 托 出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10 3 7 0 0 否

列席股东会次数 3

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人应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0 0

审计委员会 9 9 0 0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2 0 0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推进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修订,进一步完善委员会议事规则与运作规范;除开展常规履职考核相关工作外,重点对年度薪酬方案进行综合评估并组织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同时,持续关注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的建设与运行,审议了第一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9 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和定期报告,重点关注财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及与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切实履行对聘任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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